※對自己所期望的事,在任何情況下都須這樣說,主啊,如果你覺得這樣比較好,就照祢的意思做吧;如果這樣能讓祢得榮耀,就奉祢的名成全吧。如果祢知道那對我是有益、有幫助的,那就允許我將它用來榮耀祢。如果祢知道那對我有害,對我的靈性沒幫助,就讓我不要有這慾望。
※即使似乎是好的、正確的願望,也不一定是從聖靈來的感動,人很難判斷,驅使自己去從事,這種或那種事的慾望,是從善靈或惡靈來的,或是出於自己的想法。許多人剛開始似乎是受善靈的引導,最後卻發現被騙了。
※任何心中覺得好的事,要以敬畏及謙卑的心,來求問神。最重要的是,將事情完全交託給神,放棄自己的意見,向神說,祢知道什麼對我比較好,就讓它這樣實現,或照祢的意思成全。祢所願意的就應允我,當祢願意時,多多益善。祢覺得最好,最合祢心意,最讓祢得榮耀的,就讓它成就在我身上。將我安置在祢想安置的地方,在任何事上,照祢的意思去做。我在祢手中,要我往哪裡去,我就往哪裡去,我是祢的僕人,預備在一切事上,照祢的意思去做。我不是為自己而活,是為祢而活,希望我配得上這樣做,且把它做得完全。
※讓神照祂的意思來處理我們的事,這樣對我們比較好,神知道什麼對我們最有益,人的眼光及想法太膚淺、有限,常出差錯。
※不論神讓我們處在黑暗或光明中,彎下腰來安慰我們,或讓我們經歷苦難,我們都應感謝祂,人如果想與神同行,就須有這種認識。要預備受苦,如同期望蒙福;樂意接受缺乏與貧困,如同盼望富有與滿足。
※(讓神決定,說來容易,要做到卻很難,真的做得到的,沒多少人。人都有某些私心,許多東西放不開,平常不覺得怎麼樣,但是當神真的要將它收回時,我們就痛哭流涕,我們不像自己所想的那麼堅強,要學的東西還很多。如果十誡的第一誡第二誡,真的學會了,那麼這一關就沒那麼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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